各部门、单位:
近日,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》(鲁办发〔2023〕15号,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聚焦党委和政府、学校、教师、学生、用人单位五大评价改革主体,对评价的重点、体系、机制、标准、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,系统部署我省教育评价改革工作。根据《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<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>的通知》要求,为抓好我校《若干措施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,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。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
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,事关教育强国成败,《若干措施》是我省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,是党的二十大以后省级层面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重磅文件,是指导我省未来一段时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,对指导构建各类主体评价体系具有重要意义。
二、全力做好宣传解读
各部门、单位要加强学习宣传,积极宣传我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部署要求,切实掌握《若干措施》的精神要义,把握改革的政策内涵和工作要求,增强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。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、骨干教师和新闻媒体的作用,积极宣传我校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部署要求、好的做法,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教育观、成才观和人才观。
三、创新学习形式
各单位、部门要通过专门会议、党委(党总支)理论学习中心组、党政联席会议、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、“三会一课”等,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交流研讨,确保学习全覆盖。各有关部门、单位要将教育评价改革内容纳入教师培训计划,鼓励本单位有关专家撰写心得体会、解读文章,增进师生共识,持续深化宣传引导,营造改革良好氛围,为学校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奠定坚实思想基础,凝聚广泛共识。
四、研究制定我校落实方案
各部门、单位要把《若干措施》各项部署要求与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和学校“重点工作提质增效年”中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,找准改革的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,研究制定具体改革推进举措,明确改革目标和完成时间,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。要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,细化目标任务,明确责任分工,找准推进路径、工作方法和有力抓手,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。
附件: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》
发展规划处
2024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