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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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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规划处科级机构工作职责

一、综合科工作职责

1.负责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年报和季报统计及上报工作;

2.学校事业发展基础数据的采集上报和分析工作;

3.审核对外报送和校内的各类统计数据;

4.协助做好其他部门重要上报数据的核查工作;

5.部门综合性事务工作;

6.支部活动的组织安排;
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规划科工作职责

1.研究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阶段性实施方案;

2.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,组织各学院完成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;

3.负责检查、督促、协调和评估各类规划实施工作;

4.负责协调推进学校综合改革、教育评价改革工作;

5.开展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,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与政策建议;

6.参与学校重大重要改革事项的调研和论证;
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考核科工作职责

1.负责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;

2.负责学校部门(单位)年度考核工作;

3.牵头校内单位考核办法的起草和拟定等工作;

4.负责各类考核指标的细化、分解、传达、释疑等工作;
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