枣庄学院关于做好教师反馈意见处理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3-01-03 点击数:

各职能部门
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加强对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,2012年12月13日,教学评估处组织召开了教师代表座谈会,来自学校18个教学单位的33名教师就学校的人才培养、办学条件、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座谈。部分教师代表就贵单位分管的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,现将这些意见和建议整理并反馈给你们(见附表),请贵单位及时甄别反馈情况是否属实,对经核查属实的信息,请给出处理意见,并请于2013年1月15日前,将贵单位的处理意见报送到教学评估处综合楼1508房间,电子版请发送到pgcddk@163.com。 咨询电话: 6702。
 
教学评估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1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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