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划科工作职责

作者: 时间:2024-04-08 点击数:

1.研究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阶段性实施方案;

2.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,组织各学院完成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;

3.负责检查、督促、协调和评估各类规划实施工作;

4.负责协调推进学校综合改革、教育评价改革工作;

5.开展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,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与政策建议;

6.参与学校重大重要改革事项的调研和论证;
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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